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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职业技术学院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办法
2014-12-18 15:44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办法

                                  濮职院行〔2014〕124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党的十八大“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院离退休人员管理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工作目标和“服务”这一工作的永恒主题,开拓创新,优化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充分发挥老干部在学院建设发展中的作用,不断开创我院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二、组织领导

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由离退休人员管理处承担日常工作,院属各单位配合共同抓好落实。

三、政治学习和文化活动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引导离退休人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他们保持清醒的头脑,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社会活动中同一切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作斗争,使老同志始终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

(一)阅文及情况通报

1、对国家、地方、本单位、本部门出台的重大决策、政策、规定、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要及时向离退休干部传达,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要上门传达。

2、组织离退休人员参加学院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

3、每年定期通报学院工作情况。

(二)报刊订阅

按照规定,每年为离退休人员订阅报纸、刊物,供阅读学习之用。

(三)座谈会

每年老年节期间组织召开一次离退休人员座谈会,学院领导和相关处室人员参加。由学院主要负责人通报一年来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听取离退休同志对学院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健康疗养

离退休人员的健康疗养,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需要学院承担疗养费用的,不得连续两年参加疗养,疗养费用按上级规定的比例报销。需要亲属陪同疗养的,陪同人员发生的费用自理。未经学院批准,自行参加了疗养的人员,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五)文化活动

开展形式多样、文明健康的文化活动。适时组织书法、美术、棋牌、钓鱼比赛等活动。本着自愿原则,组织离退休人员参加一些有益的体育活动和户外活动,鼓励离退休人员积极参加老年大学学习,并按规定报销学习费用。

四、生活和医疗保障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保障离退休人员生活、医疗待遇的落实。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人员,给予适当照顾,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一)退休费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按时足额发放退休费。

(二)医疗费

医疗费报销部分按国家医改政策和濮阳市有关医药费管理规定执行。

(三)医疗保健

每年组织离退休人员进行一次身体检查。

(四)生病住院

1、离退休人员生病住院,需要单位出面帮助解决有关医疗事宜的,要积极协助办理。

2、离退休人员生病住院期间,组织做好探视工作。

(五)走访慰问

经常关心离退休人员的身体、生活、思想状况,坚持做到“四必访”,即:离退休人员生病住院时、家庭有困难时、思想有情绪时、逢年过节时对离退休人员进行走访慰问。离退休人员管理处的同志要经常保持与他们的联系,征求他们的意见,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情况和身体状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六)丧葬办理

离退休人员死亡后的丧葬办理,按照《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丧葬办理的暂行规定》执行。

五、党总支建设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党总支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认真落实离退休党员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加强对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保障离退休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离退休人员参与组织活动的活力。

六、其他

1、附属中学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参照执行。

2、其他未尽事宜,由离退休人员管理处负责解释。

                                                                     201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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