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度市直困难离退休干部(党员)帮扶资金申报通知
根据《中共濮阳市委办公室、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濮办〔2016〕36号)文件精神和《濮阳市困难离退休干部(党员)帮扶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要求,为做好 2022 年度困难离退休干部(党员)帮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确定对象
要严格按照《办法》确定的标准和条件确定帮扶对象,对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已享受帮扶救助的离退休干部(党员)不得再重复申报。
二、准备申报材料
各单位经初步审核,确定帮扶对象后,需提交以下材料:
1、《濮阳市离退休干部(党员)困难帮扶资金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由申请人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核实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困难情况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因病致困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大额医药费发票、住院病历等;因灾害等突发事件致困的,需提供公安消防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发生灾害经过的证明材料;低保户需提交《低保证》和近一年低保费流水单。
三、按时组织申报
帮扶资金每年集中审批发放一次。各单位务于 9 月 30 日前,将困难离退休干部(党员)帮扶资金申报材料报至市委老干部局调研科。